其实早该是注定,他和小笨熊一路走来,没有人是错没有人是对,向来都是天的安排,如果他未曾加入黑社会,他就不会死在运送军火的途中,可是这样的话,他也不可能遇上他今生最珍视的小笨熊了,这真的是天意,不是吗?
他以为自己已经死心了,他以为……
可是现在他才发现他的心依然鲜活地跳动著,可是却已经……碎了,落了一地,再也捡不回来。
转眼,一年过去。
当禹城和亨利在一起一年了。
当亨利给禹城所建的可以容纳四百辆车的地下停车场已经满了。
当戈卿以为他们会这样一直一直地平静下去的时候,发生了一件事,这件事掀起了当时黑道一阵腥风血雨,死了很多人,破碎了很多家庭,这件事由戈卿而起,由亨利而终。作家的话: 对不起迟了,说好的双更明天送上,是个三千字的粗长君呢XD
(13鲜币)59 激吻
某年残秋,地上秋色落叶成堆,腐蚀的味道正在为这个苍凉的季节写下毅然的谢幕,天边的豔阳高挂,隔著洁白的云落了一地的愁绪,四周宁静地仿佛一幅静止的画,连风都为了这一场绝美而顿住了脚步,只能轻轻地跨过去,不留痕迹的。
忽地,引擎的声音撕破了这静谧的苍穹,足以划破宁静的烈风袭来,卷起地上凋零的落叶,在半空中旋转几圈之後往一旁分开,让出一条康庄大道给即将奔驰而过的银色法拉利,这辆车并不是最新的款式,但看得出车主的爱护,它所用的漆和零件并不输今年的最新型号,它仿佛一辆银色的花豹,在柏油路上骄傲地迈开步伐,以速度和力量展现著它极限的美。
戈卿坐在里面,前爪抵在车窗上,灵动的琥珀色眼睛欢喜地看著外面,惹来亨利忍不住地摸摸他的头,然後扯了一下他胸前的安全带强制他坐好,窗户没关,因为他知道豹子喜欢车子奔驰时那总是吹乱他脸上的毛的劲风,他怕它会高兴地乐极生悲从车子上摔下去。
戈卿回头看了他一眼,舌头舔舔亨利的手指,上面有著淡淡的熟悉烟味,他非常地喜欢,忍不住把手指含在嘴里啃了起来,亨利天生怕痒,把手指呵呵地收了回来,用纸巾擦擦指尖的口水,轻声说道,“难得出来一次,真的这麽高兴?”
戈卿与他对视,深邃的双眸中有著深深的渴望,禹城在九个月前索性搬进来住,所以戈卿的小房子里就多了一个客……不对是半个主人,戈卿一开始觉得自己和禹城这家夥不太搭调,他就像是个妖精,无时无刻都可以诱惑亨利去咬他颈、吻他胸,很多时候都会直接在沙发上或者是厨房里坐了起来,害戈卿不知道该去哪里躲起来好。
而且亨利向来都喜欢法拉利,经常喜欢载著戈卿到处去兜风,不过有了禹城之後这种活动就少很多了,禹城一开始就知道他的事,做任何事有戈卿在场他也会觉得有些别扭,经常跟亨利用借口支开他,就拿最近来说,禹城买了条貂皮大衣之後不知怎麽地就患上了毛发敏感,只要是和有毛的东西一同停留在一个空间里就会不断地打喷嚏,直到无法说话、满脸通红为止,因此亨利的法拉利里有了禹城之後就不能载戈卿,戈卿已经一个月没有出门了。
只是戈卿不明白为什麽禹城名下有这麽多辆名车之後还有和亨利同坐一辆,不过他听说禹城要把停车场改建一番,改造成名车博物馆,别人进来参观还要收入门费呢!
这一切看在戈卿眼里,只有一个形容词可以贴切地给予禹城的行径最好的解释,那就是
胡闹!
他觉得这些价值连城、性能绝佳的名贵跑车应该奔驰在好像这样的无际旷野,那些华贵不应该只是让人参观,而是应该让人握紧方向盘,把油门踩尽,用尽自己的本领控制著这头曲线完美的虎,掠过周围的森冷,把速度控制到精准的程度,在窗外一晃而过的景色中融入,享受脱离速度的束缚给予的快感。
他以为禹城是喜欢赛车的人,他应该懂得,可他偏偏不懂,这让戈卿有些失望。
可能最近天气转凉,秋天的寒气深重,亨利发现戈卿的呼吸比以往大声,潮湿的鼻子里偶尔还会冒出乳白色的鼻涕,所以今天特地把他带出来看兽医,其实平时并不需要戈卿跑一趟,只需要一个电话兽医就会直接来亨利的房子给他看诊,但亨利想趁这个机会带戈卿出来溜溜,所以去看过兽医之後,还特地绕到偏远的郊外,把窗户开了,让戈卿享受秋天这个迷人的季节。
一直到天边的云彩转橘,几只孤鸦悄悄在天空展翅囔囔著高调回巢,亨利才把方向盘一转,决定不顾戈卿失望的眼神依然回家,这一年来戈卿的胃口也稍微差了,吃的东西很少,偶尔会吐出深黄色的液体,肚子有时会疼得无法站立,兽医来看过,说是因为肠胃不好的缘故,可能是天生的,随著年纪增长而渐渐展现出来,吃药只能让他胃口好一点,稍减疼痛,无法治本,所以尽量维持定时吃饭,对病情会是有好处的。
在法拉利准备绕回去亨利的住宅时,戈卿瞧见一个穿著牛仔外套的人跌跌撞撞地往车子奔过来,不要命地以肉挡车,幸而亨利眼明手快地踩下刹车,一只手还下意识地挡住了戈卿的去势,法拉利的轮子在柏油路上打了一个滑,发出了刺耳的声音。
亨利被这样一吓之後,怒气涌上,连忙探出头来,对著那个人大骂,“干你娘!你这人是瞎了眼还是聋了?!你想死就直接跟老子说,别弄脏了我的车子!”戈卿也跟著探出头,疑惑地盯著那趴在车前的男人。
“喝喝喝……嗯……”男人喘著粗气,趴在车盖上头颅朝下,一动也不动,亨利见了,也不好直接把法拉利辗过去,只好下车,略带防备地用力摇摇男子的肩膀,“喂!你有事吗?喂!我在跟你说话!”
男子此时仿佛乍然醒过来,抬头望了亨利一眼,嘴角扯出一抹诡异的笑容,手指擦擦鼻子下的人中处,那里有一条蜿蜒而下的鲜血,“救我……救救我……我……我知道真相,我……知道一切所有你要知道的真相。”说完,他踉跄了一下,往前直直摔了下去,由於落势不当,他的额头正撞上了望後镜发出了一声清脆的重响,才重重地趴在地上,这下子连喘息声都没有了。
亨利抚著下巴,望著男人瘫在地上的背影怔忡。
真相?我所想知道的真相?
亨利果断地把男人运回去,禹城当时不在,戈卿也很讶异禹城这个闲人竟然不在,这一年来,禹城不在家的几率几乎是零,他总是有钱又有闲,最常在家里打电动、看小说,一副宅男模样,戈卿恨不得他的身材立即走样让亨利立马甩了他。
艰难地把男人扔在沙发上,盯著那被血液染污了的真皮沙发,亨利也不知自己此时的决定是对是错,所以沈默地瞅了男人半响,他打定注意地握紧拳头,如果这个男人说出的真相没有达到他的标准,他不介意在他的家里第一次杀生。
戈卿站在一旁冷眼看著这个男人,他总觉得他有些面善,记忆是模糊的,男人的脸部轮廓却是清晰的,那青紫的胡须渣下是一张充满著正气的面孔,大约三十几岁,正是意气风发的年纪发间却已经覆上岁月无情的沧桑。
一阵头疼传来,他忍不住把头击向冰凉的墙壁,试图缓和脑部的疼意,脑中的思绪太过杂乱,让他想控制不住地大喊大叫,甚至生出来想要拿钻子把自己的脑袋撬开的念头,不要再想了,不要再想了……
亨利此时背对著戈卿,并没有发觉戈卿异常的动作,他随意地帮男人止了血之後就坐在旁边,静望著男人沈睡中的面孔,手指轻轻地敲击著沙发的把手,韵律越来越乱,越来越复杂,心跳也逐渐不稳起来,他似乎快等不及男人的答案了。
当男人睁开眼睛的时候,戈卿靠著墙壁,原本安定下的呼吸乍然一滞。
那片树林!
那个暗夜!
那个站在树林阴影里指挥著众警员行动的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