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楼来,青年就趴卧在以前他们最常坐的角落那桌,有个男人上前搭讪,某人醉得迷糊了,冲着陌生人笑,笑得纯真又带几分性感。
青年的气质,很干净,微眯着眼笑时,容易撩人春心,却从不自知。初见时,他就曾为那纯净无辜又带着几分诱人的神采,被撩动。
缓步走近,才听见青年喃喃自语些什么——
「严、君临……」
陌生男子触着他冷冷神色,笑问:「你家的?」
「嗯。」
男子有风度地举高双手:「OK、OK,还你。以后要顾好,你家这只酒品不太好呢。」
「我知道。」何止不好,简直喝醉就像疯子。八百年前就领教过了。
严君临倾前,喊道:「向怀秀!」
青年抬眸,见是他,扬笑。「你来了。」
还认得出来,没醉得很彻底嘛。
「起来,我送你回去。」
青年笑得憨,大大张开双臂,讨抱。
他冷冷回一记「想死吗」的冻人眼神,青年完全当没看到,全世界就属醉汉胆子最肥,死赖着就是不动。
基于「跟醉鬼认真就输了」的真理,严君临抹抹脸,整个败下阵来,认命地弯身给抱。
「我等你好久……」抱到了,忍不住就埋怨起来。
「走好。」严君临扶住他的腰,对方硬是整个人都缠上来,黏得像只八爪鱼,抓开,又黏回来。
严君临被缠得怒了,冷刺回去:「这叫久?」四年里,看着他跟别人晒恩爱,才叫久得度日如年。
没给什么好脸色,抓开他,到路口拦计程车。
平日载客率不算太低的路口,今天难得安安静静,整条街连个人车都没有。
他静静等了三分钟,身后毫无动静,回头见青年倚靠在街灯下,一脸要哭不哭,可怜兮兮,像被主人弃养的流浪犬。
「又怎么了?」
「你还在生气。」
「没有。」
「那为什么不理我?」
「这不是你要的吗?」既然他的存在,是对方最不想承认的人生污点,看见他有如芒刺在背,那他就彻底消失在对方生命中,连朋友也别当了。
移开目光、删除个人专页、停止关注对方的一切,再多给他一点时间,他会连记忆,也一并清除得干干净净,不留眷恋。
他可以、也必须这么做。
从此,两不交集,做到如对方所说——我们不认识。
或许早在四年前结束时,就该这么做,也不至于弄到现在这般,造成对方的困扰,徒惹难堪,没有他,向怀秀可以很好,甚至是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