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哥把人都给支开了,阿福也给打发了去外头做事,除了我,可没人伺候你。”越行锋说着,拧了面巾,直往沈翎脸上抹,“眼闭上。”
“哦。”沈翎半梦半醒地接受某人的服侍,心安理得。
抹完脸,擦完手,梳头。越行锋将他连人带被抱到铜镜前。
杂乱的发丝很快变得平整,沈翎整个人精神了不少:“看不出来,你还会这一手。”
越行锋道:“看清楚了?这才叫伺候人,看你平时跟报仇似的,说是送水来,却一盆洒了半盆,然后迫不及待去了子谦那边。”
沈翎依然垂着头,嘟囔道:“哪有。”
越行锋又把他连人带被抱回圆椅:“吃饭了。”
“嗯?”沈翎半睡着睁眼,见一勺饭正往他嘴送来,忙摇手,“我自己来!”
“醒了?”越行锋把碗递给他,自己去桌旁吃起,忽然道,“我出门逛逛,你来不?”
“你出门!”沈翎险些把粥喷了一地,忙双手合十,“拜托你,不能好好在屋里待着吗?”
越行锋好整以暇地看他,略过他的苦心提议,认真摇头:“我会易容。”
沈翎顿时无语。是啊,他会易容,易容到旁人完全认不出。
问题是,他出门做什么?沈翎想问又不好意思问,把心一横:“我也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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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城一如既往地嘈杂,车水马龙,人来去往。
沈翎与越行锋走一道,又不敢太过走在一道。各种考量激得他越走赶慢,到了人少的地方,赶紧凑上去一句:“你走前面,我走后面。”
不说还好,越行锋这一听,立即把他拽到身边,把他手臂扣在身侧:“什么前面后面?媳妇陪夫君逛街,天经地义。看你这幅模样,是有多么见不得人?”
沈翎低声道:“那倒不是。怕你被人看见,人多眼杂,你懂的。”
越行锋争若有所思:“哦,我懂。那……我们就去一个人不多、眼不杂的地方。”
沈翎还未听清,整个人已被他拖了往前。
半刻之后,沈翎坐在一处熟悉的地方,浑身不自在:“这个地方……人不多、眼不杂?”
越行锋正直道:“是啊。除了姑娘,没有其他人。”
浓烈的脂粉气钻进鼻腔,三五七只小嫩手抚上胸口,沈翎左闪右躲,仍是没躲开那一双双饥渴而热情的眸子。
这里是绛花楼,是柴家的地方!越行锋是吃错了什么药才把他带这儿来!
沈翎根本没开口的机会,妹子一灌了他一杯酒:“沈二公子,你怎么这么久都不来找奴家,奴家还以为你把我给忘了呢。”
紧接着,另一个嘴角生痣的妹子又道:“公子,上回你还说要买镯子给我。”
“我、我说过?”沈翎完全记不得这事,尤其眼下越行锋叫了一群姑娘把他围着。当务之急,脱困为先!
“你们的沈二公子,坐怀不乱真君子啊。”越行锋在对面喝酒,像是在看戏。
“坐怀不乱你妹夫!”沈翎恨不得把她们全给赶跑,冲对面大嚷,“你也敢来这里!”
“为什么不敢?”越行锋笑道,“若不来绛花楼,在外人眼里,你还是沈翎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