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喜欢就回去穿自己的。”坐在沙发上专心致志看琴谱的严锦,头也不抬地回了一句。
昨晚陆巍峥是在严锦家过的夜。他一下飞机就直奔这里,连行李都顾不上放——历经三十五天长时间的分离,迫切想见到恋人的心情超越了一切。
“别这么冷淡嘛……这种时候,你不是该温柔地帮我打好领带穿上外套,再依依不舍地目送我出门吗?”
“再见。”
“……”意料之中的回应。陆巍峥耸耸肩,也不打算继续无聊的冷笑话了,转过身对着穿衣镜,边打领带边嘀咕道:“其实不是特别想去的。”
“为什么?”
“因为今天会看到某——个——人——啊——”
“方仲文?”听到他无赖般地拖长音调,严锦顿时明白了,“你师兄回来了?”
“对,他也昨晚才回国。我下午五点的班机,他晚上九点。”
“你消息比记者还灵通。改行做狗仔吧,很适合你。”严锦终于肯抬起头用正眼看着他了,只是神色不太温柔。
“如果那家伙不在的话,一切就完美了。他的班机为什么不多延误一天呢。”陆巍峥全然无视对方的嘲讽,走到沙发边猛扑到严锦身上,用力搂住对方的脖子,发出小小的哀叹:“亲爱的,求安慰……”
“这就是你今早心情抑郁的原因?”
“每次见到那家伙,我的世界都能灰暗整整三天。”
严锦丝毫不为所动,板着脸道:“需不需要我提醒你?陆巍峥先生,你都三十岁了,怎么还跟小学生一样,一听到要请家长就后背发凉。”
“呜呜呜,他才不是我家长……”
“……”严锦实在看不下去这种愚蠢举动,伸手推了他一把,“别装疯卖傻了,早去早回。”
“遵命。”陆巍峥笑着起身,趁其不备,在对方脸颊上偷走了一个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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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驾驶座上怔了许久,陆巍峥才发动了汽车。再过不久,他就要见到此生最讨厌的人了。方仲文——他“亲爱”的师兄,恩师的得意门生,标准的“别人家的孩子”,人生素质点各项破表的怪物……他小时候最大的阴影。
方仲文在琴技上的优秀毋庸置疑,再加上谦逊稳重的性格、沉静温和的气质,可谓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而对陆巍峥来说,方仲文是个在人前维持着完美表象,实际性格却十分恶劣的虚伪角色。
他们俩一直被恩师作为彼此的竞争对手来培养,从小到大,从比赛到各种无聊琐事,陆巍峥几乎从没赢过方仲文。……这是个多么悲剧的事实。
这两年陆巍峥很少直接登门拜访恩师,一直听说对方还在从事教学工作。进门打过招呼之后,看到几张颇为稚嫩的生面孔,猜想这几位应该就是老爷子的新学生了。
真心希望这些孩子里不会诞生第二个方仲文。否则又会有几个不幸的家伙,一生都会被强烈的阴影覆盖——陆巍峥颇为忧郁地想。
十来岁的小孩自然不会察觉到陆巍峥的复杂心理,发现传说中的师兄之一驾临,他们欢呼一声全围上去,争前恐后索要签名。
这几年陆巍峥在乐界小有名气,尽管现在的成绩还远比不上严锦,也比不上他的师兄方仲文,但事业算是发展稳定,持续上升势头。
身后忽然传来一阵骚动,听到老爷子爽朗无比的笑声,不用回头都知道是谁来了。
呵呵呵……陆巍峥面部狰狞,嘴角抽搐。
围在身边的孩子发现更大的目标,很快便放弃了他。对孩子们来说,另外那位传奇师兄显然更有吸引力。
小小年纪用不着这么狗腿吧!
转瞬之间,陆巍峥两侧空空。此情此景,充分诠释了何为世态炎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