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样巨大的压力下,皇帝怂了。他不怂也没办法,现在整个朝廷的官员几乎都和他在对着干,政令不出宫门,到时候他就算还占着皇位又如何?
皇后打入冷宫。
二皇子贬为庶民。
两条政令一出,朝臣总算满意了。而在这时候,谢思兴却骑着一头大青驴子,溜溜达达地出了京城。
谢思兴在京城非常出名,但是真正见过他面的人,却并不是很多。就算以前见过的,这会儿看到一个穿着青布衫少年,骑着一头驴子,身边一个随从都没有,身上就一个小包袱,竟然还规规矩矩地排队出城,也决计不会把人联想到谢思兴身上去。
谢少年挺高兴的。他以前出门的时候,仆佣成群,狗腿子成片,这回还是第一次一个人出门,手上拿着一支做工粗糙的笛子,兴致来了,时不时调不成调地吹两段,惹得大青驴子差点蹶蹄子。
“现在好了,我是庶民,二表哥也是庶民,嘿嘿嘿,要是舅舅也变成庶民?那可就……呵呵呵!”他想想这些天从朝上传出来的消息,觉得这场戏真是落幕太早。他还没看够呢,就这样没了,真没劲。
现在往南的官道上根本看不到人,他一个人骑着一头大青驴子,格外显眼。他也不以为意,看哪儿都新鲜,也不计较宿头不宿头的,错过了就找农家借宿。他样貌生的好,把那身吊儿郎当的气息收起来,看上去就是个斯文俊秀的少年郎,再说他嘴巴又甜,老人大人小孩儿没一个他哄不了的,根本就没碰到过拒绝他入内的村子。
他在京畿兜兜转转了好几天,成功把自己给转晕之后,还以为自己已经跑出了一大段距离,这一天在一个山脚下抬头看到一篇金黄灿烂,不知道是什么,好奇心起就要上去探访。
然后他就被拦住了。
一番交流之后,谢思兴成功进入庄子。留守庄子的管家,成功将信递到了京城——混世魔王谢思兴到了他们庄上了肿么破?
第二天,参观过葵花花田,参观过兔房的谢思兴,明确表示他要留在这里画画。
管家懵圈。谢思兴就算没了世子头衔,也不是他区区一个下人能够得罪的,当下再递了一封信到京城——混世魔王赖着不走了肿么破?
家务事都是林祖母在打理。信当然是她率先收到的,她不敢自专,拿去给林祖父。
林祖父也是一脸懵圈。肿么破?破不了啊!只能回信让管家好吃好喝招待着,让谢思兴住到高兴为止。
而这时候另外一封信,也通过货郎递到了林祖父手上。
林祖父看完,收好了信,立刻吩咐套上马车,去叶次辅家。
叶次辅打开封好的信封,一枚络子就掉了出来。他一看那歪歪扭扭地很自成一格的络子,就知道是他女儿的手笔,立刻眼眶通红,抖着手把信纸展开,一目十行地看完,对着林祖父纳头便拜,张了张嘴却已经是泣不成声。
信里面的消息,是从河州传来的。不过河州不太平,一路辗转,到现在才到了京城。
当初林淡吩咐阿乐前往河州布置的时候,防的还是十年后林大伯到任时候会遭遇到的危险,想提前做一番布置。然而所有人都没想到,二皇子竟然会提前那么多年发动。
河州城破的时候,阿乐也正在城内。不过他到河州本来就是干一些暗搓搓的事情,发现苗头不对后,立刻将河州知府的家眷救出,并且找了身材差不多的尸体,套上他们的衣物,摆成上吊的姿势。
上吊死的人样子格外狰狞扭曲,哪怕熟悉的人看了,也不过认认衣服。除非是至亲才会仔细检验。好悬让他们蒙混过关。
阿乐的准备充分,一行人虽然受了点苦,好歹保住了性命。等河州的桐油店一开,他才联系上了林淡,辗转把人送了出去,又趁乱将知府的尸体收殓了。
林祖父怕叶次辅大悲大喜之下,身体扛不住,赶紧安慰道:“万幸令千金无事。如今往京城路途不顺,我那孙子自作主张,让人护送去了吴州。只是钱知府只能草草落葬,还待将来反贼伏诛之后,再重新落葬。”
女儿和外孙外孙女没事,叶荣是很高兴,但是女婿身死,他也很伤心。他只得那么一个女儿,女婿就跟他的儿子一样。他花在女婿身上的精力,一点都不比在女儿身上少。
这会儿他勉强稳住情绪,摸了摸脸道:“多亏了大郎。等他回了京城,老夫还得好好谢谢他。如今吴州可比哪儿都好,暂时还是不要来京城为妙。如今老夫也是自身难保,少不得以后还要投奔到吴州去。”他想了想,对林祖父劝到,“林兄在这次的事情上出力颇多,也要早做打算才是。”
“小弟省得。”林祖父也是无奈。都说官逼民反,他这次也被逼着做了一回逆臣。
叶荣向林祖父讨了信:“一会儿给老婆子看,省得她不相信。”
林祖父自然没有二话。这信虽然是他带来的,却本来就是给叶荣的。不过他明白这话是赶客,人家现在要和自家老太太报喜。他本来也无意多留,赶紧告辞。再说,信上发生的事情,他只有更清楚。他家蛋蛋另外写了信,全都说清楚了。
叶荣送了林祖父到大门口,赶紧回去叫上自家夫人。信纸上三言两语地说着简单,但是过程可不简单。
哪怕是林淡也觉得不可思议。高高的山岗上,地上垫着一张席子,上面趴着一只巨大的兔子,林淡靠着兔子坐着,跟兔子一样嚼着草:“阿乐怎么就变成水匪头子了呢?”
作者有话要说: 为何做贼?
阿乐(ノへ ̄、):因为世道艰难。
阿乐<( ̄ˇ ̄)/:紧跟主人的脚步,既然大郎都当了山寨头子,那么小人也得混个水匪头目,才不弱了大郎的名头!
暖手捂<( ̄ˇ ̄)/:嗷,开启称霸大商的第一步!
胡扯( ﹁ ﹁ ) ~→:你在瞎激动个什么?
暖手捂(>▽<):这样我就可以称霸大商的每一颗兔草了!
☆、第67章 捡漏
在战乱中能够保存自己,都已经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情了。更别说阿乐不过是林淡的小厮,虽然会骑马,识两个字,还会几手粗浅功夫;可是在破城这样大事中,能抵什么用?
偏偏他还真的把知府的一家给救了下来,还安排人一路送到了吴州。自己则大胆地继续留在了河州,趁乱将战死的河州知府的尸身给收殓了。办完这些事情之后,他并没有离开河州;而是在二皇子反叛之后,趁着河州的守备力量就剩下一个空壳,一边积极联系紧邻河州南部的桐州守备,求救出兵收复河州,一边又在当地组织百姓自救。
能做到这些,全都是因为阿乐救下了一个水匪头子。阿乐在信上也没细说到底是怎么回事,主要就是讲了他现在已经是河州一支水匪的大头目;到底要不要让这些水匪变成良民,还得看林淡的意思。
照林淡的意思,虽然他还是需要一些暗中做事的人,但是他绝对不希望自己的小厮折进去。
“身边可用之人还是太少啊。”林淡感慨了一句,吐掉草根,看到胡澈三两步走过来,“澈哥怎么也来了?”
胡澈没好气地看着他:“扔了一堆事情给我,你倒是在这儿偷闲?”他脱了鞋子,盘腿在席子上坐下,一手把林淡揽到自己身上,一手把暖手捂推开一点,“这么热的天,你靠着暖手捂也不怕热。”
“能者多劳嘛!”林淡被换了个姿势也没动,不过他还是发表了一下意见,“暖手捂靠着软乎,你身上太硬了。”
胡澈嘴巴上一本正经地回答:“暖手捂都开始长毛了,小心它再染上虱子。”心里面猥琐地想着:哥身上还有更硬的你没领教过呢。
幸亏林淡不知道他的想法,否则的话……明明对别人很牛气,但是对胡澈下意识就变成怂包的林淡,也不能拿他怎么样,最多就是内心羞愤一把。
暖手捂因为被剃光了毛,原本不太灵光的脑子,对虱子两个字竟然变得十分敏感,听到胡澈说出禁语,立刻转了个方向,兔视眈眈地看着胡澈,还用粗壮有力地后腿拍击了两下地面。
胡澈一脸错愕,随即大怒:“身为一只暖手捂,竟然敢挑衅主人?!反了你丫的,今天一定要好好教训你!”
暖手捂属于光长块头不长胆子的兔子,平时看到个外人,要不就躲在房间里不出门,迫不得已要出门的话,也会紧贴在林淡脚边,跟粘住了似的,绝对不会走开。不过可能它兔妈咬过胡澈,它还从胡澈手上逃脱过好多次,在山庄里的时候,暖手捂和胡澈玩惯了,哪怕胡澈装模作样生气,它也不害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