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哥哥?”
“嗯。”
如此坚定的回答,又是这种感觉。当女人第一次见到这个孩子的时候,没理由的……就想带着他回家。他的狼狈、他的坚持、一身血却又绚丽,像只受伤的幼兽,但是!他的眼神,太亮了。
亮的女人产生了错觉,一种被征服的错觉。
於是,高高在上的女主人怒了也笑了,“如果让你为见到哥哥而做件事,你会愿意吗?”
“我愿意!”
又来了,女人的第六感告诉自己,这个孩子是猛兽,但是她的眼睛又在说,你错了。瞧呀~他多麽弱小,只要你动动手指,他就会变成粪土,消失不见了。
“送他去杀堂,”说出口後,女人明显的叹了口气,然後又不放心的交代道,“关於这个孩子的事,不许向任何人透漏半句。”
“是。”
心腹带着孩子走了,而庄园外亮起了一阵耀眼的光芒。是家主回来了,女人顺顺亮丽的头发,带着迷人的笑容走出了这间充满阴谋得房间。
这一年林蒿6岁,萧远航4岁。
五年後。
被林氏家主认为有缘的林蒿,已经改名为林耀。寓意,林家最耀眼的存在。
而林耀也确实才华横溢,仅仅11岁时的成绩就相当於外面高中所得。更令人刮目相看的优点很多,无论是身手还是气质,都是一等一的贵族。
而另一边,身在孤岛上的小家夥已经长高了不少,9岁的孩童已经不再幼稚,那双漂亮的眼睛依然明亮。其面容上常年带着笑容,让人分不清,他到底是在天堂还是地狱。
每日的训练天没亮就开始了,小小得身影和其他孩子一起做着成人无法想象的课程,到了林尘这种程度,已经很少挨鞭子了。
林尘,就是萧远航。
只有活着,才能参加每年年终时的家庭聚会,在那个冰冷的家里,哥哥仍旧是自己最牵挂的存在。
作家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