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逸心里更难受了,想着周彦要是知道自己是常把人揍得很惨的那一方,是不是再也不会理自己了。
37
两人这日子本来过得平平常常,林逸都快有些忘却自己早些时候的自卑了,却突然因为闯出的一人,让林逸一瞬间看清了自己与周彦的差距,不是他忘了,就能被消除的。
林逸靠坐在墙边,眼睛都有些睁不开了。
眼前的人突然踩上他放在地上的手,用脚尖一点一点地碾,他疼得不得了,却一点力气都没有,叫也叫不出声。
那人抬起他下巴,左右看了看,啧了一声,说长得倒还不错。而后狠狠放下手,在他耳边道:“你真以为周彦拿你当朋友?”
林逸发不出声,他知道这人是谁。
余墨,也许是周彦的朋友,他看见很多次两人有说有笑地并排走着。但是他不懂,他也没有惹这个人,为什么要像那些小混混一样恨不得揍死他。
纵使林逸身经百战,横冲直撞起来很多人不是他对手。但余墨人高马大,初中生比起高中生来,差距也是经验弥补不上的。更何况这人认识周彦,林逸是一点手也不敢还。
余墨揍完他,拍了拍手,冷笑道:“想勾搭周彦,也不看看自己是谁。你以为没有人知道你的那点破事?你这小孩打起架来还真是不要命啊,你说要是周彦知道了,会怎么想你呢?原本以为的乖小孩,没想到是个小流氓啊。”
林逸想说,他才不是小流氓,他从来没有主动打过人。人家一心要揍你,难道放空了让人家打?但是他打了那么多次的架,被他揍趴下的人不计其数,也早就有传言说他除了成绩好外,差不多是个小混混了。他否认的了吗?况且,别人揍他的原因,他回揍的原因,他怎么和周彦说得出口呢?
“你就好好待在你的孤儿院,不要再来找周彦了,你消失几天,他就把你忘了,你以为自己能有多大的存在感?”余墨冷漠地说出这些话,林逸却觉得天都要塌了。
余墨知道自己是孤儿,那周彦会不会知道?那他会怎么想……
“你难道看不出么,周彦和你的差距究竟有多大呢?每次周彦和你站在一起,你感受不到别人的目光么?真是可笑,要不是你背着书包,大概别人会以为你是他家佣人吧。”余墨残忍地说,“不对,就算是他家的佣人,穿的也比你好。你不过是他的消遣,他从来没见过你这种人,也觉得接触这样底层的人很有趣呢。你呢,就算是给他提鞋,也是不配的。”余墨趾高气昂的,把电视剧里学来的语气、台词演了个十成十。
38
林逸没去学校,在孤儿院里养了十几天的伤。这回他脸上的伤,怎么都是瞒不住的。院长奶奶心疼得差点昏过去,问他是不是别人欺负他。
林逸笑得开心:“才不是!奶奶你没看见那些人才惨呢!趴在地上爬都爬不起来!”说话太过用力,扯到脸上的伤口,疼得他嘶了一声。
院长奶奶忙叫他别说话,养好了再去学校,要是不想待这个学校,那就换一个。
林逸好说歹说才把她劝走了,自己钻进了被窝。
等到伤好了,林逸再去到周彦的学校,他躲在那个广告牌后面仔细找人,脸红红地想着周彦这么久没看见他了,会不会有些想他呢。
找了半天终于看见周彦的身影,他正想朝他招手,却看见另一人揽上了周彦的肩膀。
余墨。
两人不知在说什么,周彦笑得开心。
林逸有些尴尬地放下举到一半的手。
他想,周彦是不是已经把自己忘了呢。就是一个无聊消遣的小孩,能有什么值得别人记住的。他原本以为自己完全不在意余墨说的话,但其实那些字句早就被敲进他心里了。
那两个人站在一起,真是相配。
不管是衣着、样貌,还是周身气场。
自己呢,隔着这一道怎么都跨不过去的鸿沟,光是在这边看着,都觉得有些吃力了。
心里满满涨涨的,咕嘟咕嘟冒着酸气。
林逸用力眨了眨眼,直到觉得眼眶没有那么湿了,才哼着歌,往学校走去。
初中毕业后的林逸,突然被一个老头认回了家。陈晓飞这个名字是院长奶奶取的,这个老头给他取了新名字,林逸。
老头说自己命不久矣,才知道自己死得早的儿子儿媳之前有个流落在外的儿子,于是就来把他认回了林家。
院长奶奶擦了擦眼泪,目送他离开待了十六年的孤儿院。
林逸看着渐渐远去的小房子,觉得心里有什么东西塌了。他总觉得,他这么离开,丢下的不仅仅是陪伴他长大的奶奶、姐姐们,还有他刚刚萌芽就夭折的初恋。
他要把周彦这个人彻底逐出他的脑子。
老头说他命不久矣,也还是活到了林逸成年之后。他知道林逸没什么才能,将名下的财产全变现留给了林逸,也够他一辈子吃穿不愁了。林逸性格大变,和从前没有一点相似之处。随着年龄增长,个子拔高,五官也长开了些,脸上多了些肉,乍一看还真看不出从前的影子。
之后的林逸,又变成一个人生活。大学毕业后,每天在空旷的大房子里无所事事,想着酒吧应该很热闹,于是开了个酒吧。
直到他又遇见周彦。什么不能放过这个器大活好的男人,全都是自欺欺人,不过是原以为已经烂在泥地里的那颗种子,不知何时,又悄悄抽了芽。